导读: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,一般二到三个月以内审结,在受理之日起计算。受理时间一般在七日内,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受理。决定开庭的,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相关人员。
一、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宣判结案
刑事案件移交法院的,属于公诉案件,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存在特别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八条
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
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,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。
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,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,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。
二、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受理
刑事公诉案件移交法院后,法院应该在七日内进行审查,确定是否受理案件。如果案件符合受理条件,法院会正式受理并开始审理。如果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,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救济途径。
三、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通知开庭
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,应当将开庭的时间、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,传唤当事人,通知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、证人、鉴定人和翻译人员,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。公开审判的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、被告人姓名、开庭时间和地点。
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,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。